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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场竞争条件下的政府职能定位
发布日期:[08-06-10 14:36:44] 点击次数:[]

   谈市场竞争条件下的政府职能定位,前提是搞市场经济,否则,就没有政府职能定位问题。中国改革20多年来,方向始终没有变化,即市场化改革。市场化,是最关键的一个词,也是大家最熟悉的一个词。但是,往往是最简单的事情我们搞不清楚。可以说,很多人对市场化不是很清楚。多年来我们一直进行市场化改革,现在中国又"入世"了。而WTO的本质是进一步的市场化。WTO基本没有新的东西,主要是市场化。加入WTO后,还有很多制度、规则、行为与市场经济不相符,现在要把它们改过来。如果不加入WTO,我们也在改,但加入WTO后,我们要改得快些,因为有一个外在的压力 。

    我们加入WTO有一个前提,是以准市场经济国家加入的。中国并不是一个完整的市场经济国家,这是我个人的理解。因为,我们国家的很多行为还没有改变过来。中国搞了几十年的计划经济,现在有一个问题,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的区别是什么?这是最重要的问题。在此背景下,我们要讨论很多问题,不仅仅是政府职能定位问题,还是每一个人、每一个组织机构的定位问题。在计划经济下,政府是一个无限政府、全能主义政府,什么都管。现在搞市场经济,无限政府不行了,它与市场经济的很多假设不相符。

    就比较而言,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有很多区别,首先体现在,计划经济是一个统一经济,具有集中性,一元化等特点,而市场经济是多元化的,首先体现在社会主体的多元化;其次是权利的多元化,分权、分利、分责、分工是最基本的区别。

    过去,是不分工的,党政军民不分,工农兵学商不分,整个社会一体化。现在要分开,在这样的前提下,政府要职能定位,政府要和政党、社会团体、非政府机构、企业、社会公益组织等分开。为什么分呢?因为不分有很多问题。不分会导致职能不清、权利不清、责任不清、利益不清,从而到不到市场化改革的基本目标。通过市场化改革,就要使主体分开,使每个社会组织,每个社会成员,在社会生活中有一个明确的定位、明确的权利范围和职责范围。每个主体都要按照社会分工和社会赋予的权利以及规范进行行动。政府也是同样。总之,界限分开是重要的。对于政企关系来说,政府和企业分开,那么政府就不能去办企业,同时,企业不能以政府的名义、不能以社会公共资源去垄断市场。如果这点不清楚,那么其它规范就建立不起来。所以实行社会分工是重要的。

    另外一点,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的区别不是简单的政企分开,而是整个社会机体的分开,如党政分开、企事分开、政治团体与社会中介组织分开等等。如律师事务所、会计师事务所、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,它们的职能与政府不同,政府不能代办,而要委托它们去做。现在的情况是,各种社会中介组织基本都挂靠在政府部门之下,其坏处是中介组织利用政府资源来垄断市场,从而损害了政府的声誉,导致政府权威的丧失。而政府事实上是不应该涉足这些事情的。而市场化改革是一个分化的过程,是分灶吃饭、分锅吃饭、分碗吃饭、分筷子吃饭。社会的分化是必然的趋势。

    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的另一个很大的区别是:计划经济是官主经济,市场经济是民主经济,这是二者的又一本质区别。在计划经济体制下,生产、分配、交换等活动统一由国家管制;而市场经济是民主经济,每个人有选择的自由,你可以自主择业、自主投资、自担风险。这即是说,每个公民要有自主性。这是民主经济的前提。

    那么,在市场竞争条件下来谈政府定位,政府到底应做什么呢?我们应该首先区分两种力量:市场力量和政府力量。20多年的改革实践证明,市场配置资源的能力远远高于政府。因此,就今后政府与市场的分野而言,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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